随读随摘:《春秋左传》里的智慧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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潞子婴儿之夫人,晋景公之姊也。酆舒为政而杀之,又伤潞子之目。晋侯将伐之,诸大夫皆曰:「不可。酆舒有三俊才,不如待后之人。」伯宗曰:「必伐之。狄有五罪,俊才虽多,何补焉?不祀,一也。嗜酒,二也。弃仲章而夺黎氏地,三也。虐我伯姬,四也。伤其君目,五也。怙其俊才,而不以茂德,兹益罪也。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,而申固其命,若之何待之?不讨有罪,曰将待后,后有辞而讨焉,毋乃不可乎?夫恃才与众,亡之道也。商纣由之,故灭。天反时为灾,地反物为妖,民反德为乱,乱则妖灾生。故文反正为乏。尽在狄矣。」晋侯从之。六月癸卯,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。辛亥,灭潞。酆舒奔卫,卫人归诸晋,晋人杀之。
译文:
潞国国君婴儿的妻子,是晋景公的姐姐。当时酆舒执政,他杀害了这位夫人,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。晋景公准备讨伐潞国,大夫们都说:“不行。酆舒有三项杰出的才能,不如等他死后,再对付他的继任者。”
伯宗却说:“一定要讨伐!狄人有五大罪状,即使才能再多,又怎能弥补罪过呢?
第一,不祭祀鬼神;
第二,嗜酒成性;
第三,背弃贤臣仲章,侵占黎国的土地;
第四,残害我国的伯姬(晋景公之姊);
第五,伤害自己的国君(潞子)的眼睛。
他依仗自己的才能,却不修美德,这反而加重了他的罪过!至于将来的人,或许会恭敬地奉行德义,敬事神明与百姓,从而巩固其国家命运,那时我们还怎么去讨伐他呢?现在不讨伐有罪之人,却说‘等以后再说’,等到将来他有了正当理由(如修德安民),我们再讨伐,岂不是名不正言不顺了吗?
凡依仗才能和人多而胡作非为,是灭亡之道。商纣王就是这样,所以灭亡了。天时反常就是灾害,地物反常就是妖异,百姓违背道德就是动乱,动乱就会引发妖异与灾祸。所以‘正’字反过来就是‘乏’字(‘乏’是‘正’的倒写),这些征兆在狄人那里全都具备了。”晋景公听从了伯宗的建议。六月癸卯日,晋国大夫荀林父在曲梁大败赤狄。辛亥日,灭亡潞国。酆舒逃奔卫国,卫国人将他送回晋国,晋国人将他处死。
思想总结:
这段文字出自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,记述了晋国讨伐赤狄潞氏的经过,以及晋国大夫伯宗力排众议、主张出兵的深刻政治与道德论述。全文展现了春秋时期“以德治国”“讨有罪而安天下”的政治伦理。
道义高于才能
伯宗强调:德行重于才能。一个国家或个人,即使有才能,若违背礼义,也应被讨伐。
霸主的责任:讨有罪,安社稷
晋国作为中原霸主,有责任维护礼制秩序,惩罚“不祀、不义、不忠”的蛮夷之邦。
“天人感应”与政治合法性
自然灾异被视为政治失德的征兆。潞国“五罪”俱全,已失天命,灭亡是必然。
历史镜鉴:以纣为戒
商纣因恃才暴虐而亡,酆舒亦然。历史教训警示当权者不可重蹈覆辙。
文字象征的运用
“正”反为“乏”,是典型的春秋时期“以字证义”的思维方式,体现古人对文字与命运的神秘联想。
现实意义:
伯宗的言论,堪称中国古代“正义战争”理论的典范:
战争必须有正当理由(师出有名);
必须符合道德标准(讨有罪);
必须把握时机(趁其有罪而伐之);
必须以德服人,而非以力压人。
这场战争不仅是一次军事行动,更是一次政治宣示:晋国是礼乐文明的捍卫者,是秩序的维护者。
签名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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